关于举办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2026年四川省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省第一届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匠心传承药膳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报到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初赛和决赛时间为2026年10月15至16日。
(二)地点。初赛和决赛地点均为宜宾技师学院(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大湾路7号)。
(三)竞赛项目。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1个竞赛项目,为个人赛。
(四)竞赛标准。药膳制作师属于技能类职业(工种),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要求组织实施。
(五)参赛方式。本次竞赛分省级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须通过省级初赛选拔产生。竞赛参赛工作机构分为三类: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局直属(注册)单位、局管社会组织。其中局管社会组织分为局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局管社会团体两类。各市(州)参赛名额以常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例及实际情况进行分配(附件1),组织遴选选手组队参赛;局直属(注册)单位和局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参赛名额为2名;局管社会团体推荐会员参赛名额为3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在川企事业单位、院校、行业机构等均可依托对应参赛工作机构报名。同一报名单位原则上限推荐2名选手。初赛成绩60分(含)以上选手获得决赛参赛资格,若决赛参赛人数不足30人,按初赛成绩依规递补。
(六)参赛选手。
1.基本要求。(1)通用要求: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无色盲,无嗅觉、味觉障碍;认同本职业道德与从业守则,选手报名时应在四川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2)职业能力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中式烹调、药膳制作基础技能,符合三级/高级工职业能力特征:具备学习与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2.参赛报名资质。(1)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要求组织实施的药膳制作师赛项,参赛选手原则上应具有该赛项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报名时应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参加工作证明及本单位近1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未取得赛项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报名时应提交参加工作证明及本单位近1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报名时应提交职称证明、参加工作证明及本单位近1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中医营养医师、中式烹调师、营养配餐员、健康管理师、中药师、养老护理员等;
相关专业:药膳与食疗、食品营养与健康、中餐烹饪、中医学、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烹饪与营养教育等。
3.参赛限制要求。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组织工作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作为本次大赛牵头主办单位,将统筹组织本次大赛的初赛和决赛。初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50人,决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附件2),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等工作组。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程序确定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本次大赛承办单位,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务保障、开闭幕式、交通食宿服务、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赛事服务组、活动执行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安全维稳组等工作组。
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局直属(注册)单位、局管社会组织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选手遴选、材料审核及参赛。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本次大赛技术工作,按照竞赛标准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大赛实行统一组织报名,各参赛选手向所在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局直属(注册)单位、局管社会组织等参赛工作机构报名,各参赛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参赛选手资格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及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4)后,按照规定方式统一报送,完成选手报名。各参赛工作机构应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相应工作。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专家组,遴选符合条件者担任本次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组组长或成员。专家组负责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赛场设计,积极指导支持裁判工作。专家组不得影响或干扰裁判独立履行裁判职责。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遴选裁判员组建裁判组,确定裁判组组长,裁判组接受执委会日常管理,裁判组负责相应项目技术和评判工作。
本次大赛不涉及主办单位以外的其他各类形式的合作支持。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项目技术保障工作,确定各项目保障、设施设备供应和对接技术支持单位。
五、激励政策
(一)竞赛组委会按竞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决赛实际参赛满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实际参赛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按照比例设置奖项,原则上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6%、9%。同一等次奖项的获奖选手排名不并列。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外,但排名在决赛实际参赛人(队)数前50%(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赛项,理论、实操单科成绩均≥60分的参赛选手,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向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核发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遴选参赛工作,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各参赛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参赛工作。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名。选手参赛资格由各参赛工作机构负责初审,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核准。参赛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各参赛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各参赛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5)。各参赛工作机构审核后,于2026年9月21日之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个人参赛信息统一报送至组委会邮箱:sczysyfz@163.com。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公示全体选手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本届参赛资格。
报名材料清单:
1.基础材料:参赛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资质佐证材料:工作年限证明、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3.单位佐证: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廉洁办赛,规范管理。本次大赛初赛、决赛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随队相关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担,赛事期间统一提供选手餐饮保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技能照亮前程,匠心传承药膳”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统筹谋划,采取多种方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形成特色,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5208323524
(二)执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丁路
联系电话:028-86201406、1808189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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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州)参赛分配名额表
2.四川省2026年药膳大赛组委会名单
3.参赛报名表
4.参赛信息汇总表
5.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汇总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24日
供稿:局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1734号